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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地下空间规划编制思路与重点

发布者:君小豪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部署。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背景下,“生态优先,节约优先,高质量发展”是国土空间规划的主旋律。地下空间作为重要的国土空间资源,在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构建高效便捷的紧凑型城市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那么围绕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如何突破原有城乡开发建设的既有思路,重新理解和定义地下空间规划,从全域国土空间管控的视角,探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地下空间规划编制的思路与重点就显得尤为重要。


2020年4月北京市发布了《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北京实施意见”),是省(市)级层面对我国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一次落实和解读。本文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为引领,结合北京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经验,对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分级分类规划体系,提出地下空间规划编制的方法与重点,紧扣地下空间规划的特点,实现地下空间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融合与衔接,以期为新时代地下空间规划编制与地下空间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提供新的思路。


01
理解地下空间的内涵,地下空间是城市重要的战略资源
地下空间是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下空间不仅仅是城市重要的空间资源,是各类建设活动的基础,同时也是地下岩土资源、地下水源、地下可再生能源等的重要载体,还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评估地下空间资源条件,协调地下空间各类资源之间的关系,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


地下空间是城市综合承载力的重要保障

地下空间是城市各类基础设施的重要载体,通过对地下轨道交通系统、地下道路系统、地下防灾安全系统、地下物流系统、地下市政设施系统的综合、分层布局,构建立体高效的城市基础支撑系统,是城市综合承载力的强有力保障。


地下空间是城市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的重点

地下空间是城市公共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促进地下轨道站点、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基础设施的一体化布局,形成地上地下一体、地下互连互通、舒适便捷的地下公共空间系统。与此同时,通过将过境交通、大型市政场站的适度地下化,释放更多的地面和浅层地下空间,能有效改善城市步行条件,提升城市综合环境品质。


地下空间是城市防灾韧性的前沿阵地

地下空间由于其密闭性好、环境稳定性强等特点,可为城市应急避难系统提供有力支撑,通过地上地下防灾空间的统筹布局,建立地下主动防灾体系,提升城市应急防灾能力。另外,随着地下工程建设技术的发展,深层地下空间为大型战略储备设施、数据中心、指挥中心、雨洪调蓄设施等新型战略防灾设施的建设提供条件,是新时代城市战略安全的重要前沿阵地。



02
转变地下空间发展理念,地下空间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从工程建设优先到生态保护优先,强化底线约束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应坚持最严格的资源保护制度。“指导意见”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也提出了:“提高科学性,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尊重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地下空间作为城市重要的资源载体,应立足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贯彻生态保护优先的理念,明确地下空间资源发展底线,以生态安全评估为前提合理有序利用地下空间资源。




从平面扩张到立体集约,科学预留未来发展空间
科学适度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促进城市空间从平面发展到竖向分层发展转变,统筹各竖向层次的地下空间资源利用,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空间,在综合评估地下水、土、气、岩等地质要素的前提下,结合功能设置需求,弹性预留发展空间,促进深层地下空间的战略预留。




从条块分割到功能统筹,绘制“一张蓝图”
地下空间是复杂的巨系统,涉及地质、生态、交通、市政、防灾、历史保护等不同专业领域,若要达成集约合理利用地下空间的目的,地下各类功能设施和空间建设应转变原有的条块分割建设思路,以各专业部门的数据共享为基础,实现各类功能设施与空间的“一张图”整合,通过系统规划与统筹布局,提高地下空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
从工程项目推动到规划引领,完善顶层设计




科学规划是保障地下空间资源科学合理发展的前提,应加强规划的引领作用,健全规划实施传导机制,明确综合管理主体,不断完善制度设计,健全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等。



03
对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多规合一,建立地下空间分级规划与管控体系
根据“指导意见”,国土空间规划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三类,又分为国家、省、市、县、乡镇五级。结合北京实际情况,根据“北京实施意见”,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在三类不变的基础上,分市、区、乡镇三级。地下空间规划作为专项规划,在其批准后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与其他类别的专项规划不同,地下空间规划并非是按照某一类型专业设立的,而是按照“地下”这个空间概念来界定的,因此,其本身就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规划,几乎涉及国土空间规划的各个专业。




从类别上,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与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类规划均需对应,也就是在编制这两类规划时,均应编制相应的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在层级上,以北京为例,总体类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可在全市和区级编制,详细类地下空间规划可在区级和特定地区编制。按照“指导意见”,不同层级、不同地区的专项规划可结合实际选择编制的类型和精度。针对详细类地下空间规划,根据其编制对象的实际情况,可单独编制也可设立专章融入相应层级的详细规划。




以北京为例,初步构建了“全市—分区—特定地区”的地下空间分级规划体系,多空间维度完善地下空间规划管控内容,强化生态优先、底线约束、专项统筹、刚性管控等国土空间规划思想,促进地下空间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有效衔接。



市级地下空间总体规划
基于全域、全要素规划管控思维,以城市地质调查为先导,系统整合地下空间各类基础数据信息,分别从农林保护、绿地水系保护、地质风险防护、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基础设施建设管控六个方面,开展地下空间建设适宜性评价,明确地下空间三维生态安全格局,划定地下空间竖向生态红线,构建覆盖全域、各竖向层次的地下空间生态适宜性建设分区。在此基础上,从地上地下空间统筹、各类功能设施统筹的视角,结合城市发展建设因素,综合分析地下空间总体发展格局与规模指标,明确地下空间重点分区与竖向分层引导要求,明确地下空间各类功能设施系统的空间布局与相互关系,从全市层面指导地下空间资源的科学利用,引导各级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




北京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形成了“六区一基线”的地下空间生态适宜性建设分区,明确地下空间总体规模和各区发展规模,明确地下空间发展结构、五类重点地区,四个竖向层次,五大功能系统,并针对传统平房区、重点功能区、轨道交通周边地区、大型交通枢纽地区等重点区域明确地下空间发展策略,形成全市层面的地下空间专项规划引导。
分区地下空间总体规划
在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可结合城市行政区划,编制分区层面的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结合分区特点深化、细化全市层面地下空间总体规划内容,特别是在现状梳理和数据采集等方面更加详实。分区层面的地下空间总体规划,应结合分区规划要求,系统梳理地下空间的各类影响因素,科学判定地下空间资源潜力,明确地下空间规模和总体发展结构,明确地下空间重点建设地区和限制建设地区范围,有效指导地下空间的科学合理发展。与此同时,分区层面地下空间总体规划应明确地下各类功能设施的发展规模和空间布局,协调各类功能设施的布局关系,促进地下空间资源的竖向分层利用。鉴于各分区的城市发展特点不尽相同,规划还应针对分区面临的地下空间实际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途径和应对策略。




北京市西城区地下空间总体规划,针对西城区发展定位高、空间资源紧缺、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等特点,从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经济发展、社会需求、历史文化保护、生态资源条件等十二个方面,以全区4500条地下空间房普数据为基础,提炼地下空间存量特征,明确地下空间重点地区,形成了空间分区发展策略。规划结合轨道站点周边地区、城市重点功能区、城市更新改造地区、历史保护地区、交通枢纽地区等不同地区特点,从地下空间建设模式、功能类型、空间布局等方面提出差异化的规划控制与引导要求,为进一步编制重点地区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提供具体依据。



分区地下空间详细规划
为更好的引导地下空间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在编制分区层面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针对一些重要行政区域,可进一步编制分区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深度达到街区层面,深化落实分区地下空间总体规划要求,细化地下空间生态安全、规模管控、空间结构、功能布局等方面的规划管控要求,形成街区层面的地下空间规划管控引导。




北京城市副中心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以全域12个组团与36个街区为规划对象,以更加精确的地质调查数据为基础,划定地下空间三维开发边界,深化地下空间重点、鼓励、限制建设地区的管控边界;统筹地下交通、市政、公共服务、防灾安全等主要功能设施的规划布局及管控边界,绘制地下功能设施一张图;明确各街区的地下空间规划规模、建设深度、重点建设地区指引等,形成地下空间规划管控指标体系及分街区的地下空间规划图则,为地下空间规划实施管理提供指引。


特定地区地下空间详细规划
城市重点功能区、城市更新改造地区、历史保护地区、交通枢纽周边地区等城市区域往往有条件实现地上地下空间的同步建设,是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的重点地区。可在编制分区层面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发展计划,编制特定地区地下空间详细规划。鉴于地下空间相对复杂的特性,特定地区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应比相应的地上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更为深入,有必要吸纳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的部分工作,详细规定地下公共空间的总体布局与竖向深度管控要求,明确各类地下公益性功能设施的布局与规模,并对地下经营性功能设施提出规划引导。




北京商务中心区(CBD)是国际一流的现代化商务区,由于该地区地价昂贵、开发强度高、用地紧张,因此对地下空间资源的合理利用显得尤为重要,有必要对商务中心区地下空间的发展和利用进行统一协调和规划。在此背景下,结合编制完成的《CBD 综合规划》,开展了《CBD地下空间规划》的编制,深化和细化CBD地区的地下公共空间系统布局,明确各地块项目与整体系统的关系,结合轨道站点建设,明确地下空间公共空间系统的各项要求(连通要求、位置、竖向、方式、宽度、高度等各种技术指标),指导各项目的具体设计和实施,为商务中心区未来的地下空间发展做出合理而有预见性的规定。




轨道交通沿线地区往往是地下空间集中高效建设的重点地区,涉及地下轨道交通、市政管廊、公用设施场站、公共服务设施及商业设施等建设内容,如何有效统筹各类功能设施的布局关系,发挥规划合力,是该类地区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的重点。可结合分区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轨道交通沿线地区的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基于系统发展思维,整合地下交通系统、地下市政系统、地下防灾安全系统、地下公共空间系统的规划布局,促进各类地下功能设施的系统耦合,明确各类功能设施的平面布局与竖向关系,形成统筹各类地下功能设施布局的“一张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




北京城市副中心结合轨道交通网络建设提出构建立体综合的“设施服务环”,结合副中心地区主要新建地下轨道线路及站点,整合轨道交通、综合管廊、市政场站、物流设施、基础服务设施、防灾安全设施、环境卫生设施、雨洪调蓄设施“八大系统”,形成地下功能设施环廊,地面结合公园绿地系统,串联各类重点地区及家园服务中心,形成综合立体的城市功能支撑系统,为北京城市副中心高标准、高要求的城市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04
健全地下空间规划实施保障
建立地下空间综合管理机制
地下空间是一个综合的巨系统,涉及管理部门众多。鉴于地下空间在功能上的综合性、空间上的多样性、开发实施的关联性以及工程建设的不可逆性,有必要将地下空间作为一个专项管理内容,从立法层面明确地下空间综合管理部门和管理机制,设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综合协调机构,统筹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研究决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的重大事项,推进地下空间相关立法和政策制定工作,促进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和信息共享。




推进地下空间技术标准整合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涉及专业众多,地下空间相关专业标准普遍缺乏协调的问题,应尽快开展地下空间各类专业标准的整合工作,从基础标准、规划设计、专项建设、工程技术、环境安全五个层面,构建地下空间技术标准体系,为地下空间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健全完善地下空间立法体系
传统的城市规划法规政策主要侧重二维层面,随着土地资源利用需求的增长,一些公用设施(比如地铁)有可能会进入“建设地块”之内,地下空间的分层确权问题日益突出。目前国家层面的地下空间相关政策法规尚缺乏对于地下空间权属范围的界定,地下空间分层确权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撑,无法适应当前地下空间综合、立体开发的实际要求。建议加快开展城市地下空间综合立法工作,明确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针对地下空间三维规划管理、权属登记、出让管理、建设管理等关键性问题展开针对性研究,不断补充和完善地下空间立法内容,切实有效地引导和规范地下空间的实际建设。




建立国土空间三维信息平台
随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要求的提出,地下空间相关数据信息的整合是其中的重要内容。鉴于目前城市地下空间普遍存在数据不清、数据不全、数据不共享等问题,应加快开展地下空间地质调查及信息普查工作,整合地下空间生态地质调查、地下房屋信息普查、地下工程建设信息、地下竣工验收信息等各类地下空间信息数据,建立地下空间三维信息平台,为国土空间三维管理提供支持。与此同时,应促进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以及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息交互,推动地下空间信息的动态更新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