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联通,一体发展。做到机场与轨道交通硬件、软件设施的全方位联通,提高机场轨道交通系统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轨道交通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构建智慧运行与智慧服务体系。
一市多机场的城市宜根据枢纽机场功能定位,充分考虑航空客货中转需求和溢出承接。现有一市多机场的城市,应在现有轨道交通基础上,通过改造和优化流程,以及新建城市轨道或市域(郊)铁路直接联通等方式,努力提升多场间的联通便捷程度。规划建设多个枢纽机场的城市,应提前做好轨道交通联接规划,确保项目同步建设或预留建设通道。
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接入时机的关系,有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统筹确定机场轨道交通系统的开工时间。当机场客流量和建设条件均满足相关要求时,加快机场轨道交通系统的建设。需要联通干线铁路或城际铁路的枢纽机场,要充分利用相应的铁路建设契机,加大协调力度,适时将其引入机场。
(二)推进建设协同管理。
加强建设管理协作,推动各主体理顺管理界面,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机场轨道交通建设。同步建设的机场和轨道交通系统,要做好建设工作的协调、协同;不同步建设的项目之间,要相互做好建设条件的预留。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旅客出行和运营管理的需要,注重轨道交通与机场之间便捷换乘,尽可能缩短换乘距离,实现无缝衔接。
(三)加强接口标准衔接。
加强机场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之间接口部位建设制度、规范、标准等互认或统一,为机场工程与轨道工程的充分衔接提供技术支撑。研究制定经济适用的接口部位设计、建设等标准和规范,促进机场轨道交通建设。
四、提升运营水平
(一)加强空铁信息联通。
建立健全空铁联程联运管理体制机制,切实打破行业分割,打通运营规则,完善协作机制,破解联程联运管理中的难题。积极推动整合信息平台,加强数据、时刻、规则等衔接,提高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便于轨道交通根据航班情况合理调度车辆和旅客安排出行。
(二)积极开展联合运营。
机场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与机场及基地航空公司之间应加强战略合作,共同打造优质的空铁联程联运服务。根据航空客流变化情况,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合理安排运力,科学编排车次,适时开行快、慢车,满足不同旅客出行需要。
(三)提高出行便捷程度。
简化换乘环节,优化轨道交通车站城市航站楼的值机、行李托运等服务,推进轨道交通与机场安检互认,提供便捷的换乘服务。创新服务,开发空铁联程联运产品,研究推出一票到底、多种票价机制等灵活措施,方便旅客出行选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审核把关。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在规划项目审批(审核)中,要加强机场规划与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规划的衔接,具体项目办理中强化综合交通专篇的评估论证,统筹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发展,注重枢纽机场与轨道交通的联通,实现无缝衔接。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加快理顺并建立项目审批(审核)及投资管理程序,以利于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同构建以枢纽机场为核心节点的综合交通枢纽。
(二)完善协调机制。
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统筹好轨道交通、机场等行业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地方政府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建立统一高效的机场项目建设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管大事、抓协调、解难题”的作用,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机场、航空公司、轨道交通等运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沟通衔接,实现问题共商、信息共享,提高综合交通枢纽智能化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枢纽机场和轨道交通便捷高效运行。
(三)拓宽融资渠道。
拓宽轨道交通投融资渠道,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社会资本。鼓励采用机场公司、航空公司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发挥综合交通多元主体组团效应。加强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创新优化补贴机制,促进枢纽机场轨道交通体系健康可持续发展。
附件:枢纽机场联通轨道交通重点项目清单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