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一、 灌浆材料和浆液
1、 回填灌浆所用的水泥标号不应低于325号。固结灌浆所用的水泥标号不应低于425号。
2、 灌浆用水应符合拌制水工混凝土用水的要求。
3、 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一般使用纯水泥浆液。
二、 制浆
1、 制浆材料必须称量,称量误差应小于5%。水泥等固相材料宜采用重量称量法。
2、 各类浆液必须搅拌均匀并测定浆液密度。
3、 纯水泥浆液的搅拌时间,使用普通搅拌机时,应不少于3min,使用高速搅拌机时,宜不少于30s。浆液在使用前应过筛,自制备到用完的时间宜小于4h。
三、 灌浆设备和机具
1、 搅拌机的转速和能力应分别与所搅拌浆液类型和灌浆泵的排浆量相适应,并应能唯均匀、连续地拌制浆液。
2、 灌浆泵性能与浆液类型、浓度相适应,容许工作压力应大于最大灌浆压力的1.5倍,并应有足够的排浆量和稳定的工作性能。
3、 灌注纯水泥浆液应采用多缸塞式灌浆泵。
4、 灌浆管路应保证浆液流动畅通,并应能承受1.5倍数的最大灌浆压力。
5、 灌浆泵和灌浆孔口处均应安设压力表。使用压力宜在压力表最大标值的1/4~3/4之间。压力表应经常进行检定,不合格和已损坏的压力表严禁使用。压力表与管路之间应设有隔浆装置。
6、 灌浆塞应和采用的灌浆方式、方法、灌浆压力及地质条件相适应。胶塞(球)应具有良好的膨胀性和耐压性能,在最大灌浆压力下能可靠地封闭灌浆孔段,并且易于安装和卸除。
7、 所有灌浆设备应注意维护保养,保证期正常工作状态,并应有备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