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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西安轨道交通三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获得批复 150公里 7条线

发布者:君小豪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9〕1049号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请审定〈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8-2024年)〉的请示》(陕发改基础〔2018〕463号)、《关于调整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8-2024年)规模及建设年限的请示》(陕发改基础〔2018〕1496号)收悉。经研究并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国家及区域发展战略,推进西咸一体化进程,支撑大西安都市圈发展,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优化综合交通枢纽衔接,原则同意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建设1号线三期、2号线二期、8号线、10号线一期、14号线、15号线一期、16号线一期等7个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按照现代、安全、高效、绿色、经济的原则,统筹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及财力情况,量力而行、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三、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综合交通系统的衔接,进一步优化换乘衔接与完善综合交通一体化。优化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换乘衔接、运能匹配以及车辆基地、控制中心等资源共享方案。做好城市轨道交通与铁路、机场等对外交通衔接和轨道交通站点公交配套。落实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发挥土地增值效益,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四、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和权限审批(核准)项目,基本建设方案不得随意变更。审批(核准)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估,建立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项目批复文件抄送我委,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五、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按规划批复要求落实地方财政出资,并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具备条件后方可启动项目建设。建立持续稳定的建设资金保障机制,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严禁以债务性资金代替财政资金,严格落实融资资金偿还来源,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以PPP等名义违规变相举债。我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等。

六、切实保障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运营安全。强化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认真吸取“问题电缆”事件教训,严格按照《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国办发〔2017〕56号)有关要求,严把材料质量关,加强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在运营阶段,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要加强运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做好城市轨道交通人才队伍培养和储备。

七、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建设过程中监督检查,并依据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后评价和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置,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我委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9年6月12日

附件: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


一、线网规划

关中城市群都市区城市轨道交通远景线网总长约986公里,远期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出行量比例为60%。

二、建设规划

(一)建设方案

建设1号线三期、2号线二期、8号线、10号线一期、14号线、15号线一期、16号线一期等7个项目,总长150公里。项目建成后,形成12条线路运营、总长423公里的轨道网。

1号线三期工程自秦都站至森林公园站,线路长10.5公里,设车站7座,投资70.09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5年。

2号线二期工程北段自草滩北站至北客站、南段自韦曲南站至常宁站,线路长7公里,设车站4座,投资42.89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4年。

8号工程为环线工程,线路长50公里,设车站35座,投资382.86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7年。

10号线一期工程自杨家庄站至水景公园站,线路长34.6公里,设车站15座,投资176.60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6年。

14号线工程自北客站至贺韶村站,线路长13.8公里,设车站8座,投资83.15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3年。

15号线一期工程自细柳站至韩家湾站,线路长19公里,设车站11座,投资124.36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5年。

16号线一期工程自沣东小镇站至能源三路站,线路长15.1公里,设车站8座,投资88.57亿元,项目建设工期为5年。

(二)主要技术标准

1号线工程三期、2号线二期等延伸线路均与原线路设计标准一致,采用B型车;10号线一期、14号线、16号线等新建线路研究采用B型车;8号线、15号线一期等新建线路研究采用A型车。在规划实施阶段,进一步优化车型、速度等主要技术标准和运营组织方案。

(三)资金安排

近期建设项目总投资为968.5亿元,其中资本金占40%,计387.4亿元,由西安市和咸阳市财政资金承担;资本金以外的资金以银行贷款为主,并辅以多元化融资模式。

(四)实施保障

近期建设项目由西安市和咸阳市政府分别组织实施,制定相关政策并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保证建设和保障正常运营,结合城市开发进程,把握节奏、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注重优化综合交通衔接,提高公共交通整体效率和吸引力。统筹协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周边生态、环境以及建设工程的关系,有序推动项目实施。深化近期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优化车辆基地布局,控制好建设用地,做好资源共享。高度重视网络化运营人次培训和储备,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做好资源开发和经营工作,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附图:

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示意图